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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日起(12月9日)东光县实施机动车两个尾号限行措施!

时间:2023-06-24 来源:沧州热线


根据2021年12月7日,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轻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拒绝,东光县人民政府启动二级应急号召涉及措施,我县于12月9日月启动非营运车辆(不含外埠车辆)两个尾号限行措施,明确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限行提醒

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

限行尾号:3和8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

为保证与京津同步,自2021年10月8日起,沧州市中心城区对机动车(不含外埠机动车)限行尾号展开换人。换人后,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轻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禁限行区域

禁限行区域为 城区惠源路(不不含)、定远大街(不不含)、观州路(不不含)、普照大街(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修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出租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继续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察车、新能源汽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容许的车辆除外。

交警提醒:

对违法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置,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从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上下班方式。

来源:东光交警微公布

编辑:赵希盼

初审:任涛

审核:马占林

高院:张耀民

电话:0317-7818971

邮箱:dgzbb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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