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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寻人!肃宁、河间、海兴、东光、黄骅等地发布通告!

时间:2023-06-14 来源:沧州热线

2021年12月4日肃宁县疾控中心收到沧州市疾控中心转发石家庄市赵县疾控中心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的次防空的协查函,函示石家庄新冠肺炎病例次密接朱某于12月1日-12月2日在我县域内活动。接函后肃宁县疾控中心立即对涉及人员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次密接人员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2月1日上午10点30分,朱某自大妈肃宁县李春秋驴肉火烧(点点利火锅鸡对面,以下简称工地)施工。12点45分,出外到工地北50米左右羊汤馆睡觉,13时左右返回工地挣钱,期间无外出,18时20分到在陕味餐馆就餐,19时左右到明净宾馆办理入住,入住后无出外情况。

12月2日上午8点,到明净宾馆南15米小孟烧饼就餐,8时30分抵达工地干活,中午12时30分出小孟烧饼吃饭,12时50分回到工地挣钱,下午17时干完活后,自驾返回赵县前大章乡朱家庄村。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上述时间段在上述地点经常出现过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与属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联系,主动报告,按拒绝实施防控措施,做好健康监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期望广大群众积极因应,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散播谣言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肃宁县疾控中心:0317-5021152

肃宁县防控筹办:0317-5015352

肃宁县排查管控组:0317-5015891

肃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来源:肃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找寻次防空人员孙某某的认识者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2月4日,东光县疾控中心收到沧州市疾控中心启动时防空刘某某的认识者孙某某的协查函后,立即对其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孙某某已在东光县集中隔离,为找寻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发布如下:

11月24日在沧州火车站内购买车票,搭乘15:11抵达的1461车次列车12车厢45号座,于16:52到达东光县火车站。出站后在火车站警务室旁边乘坐三轮车必要返回普建小区二期家中。(三轮车主约42岁。车主微信名:老沧州火锅鸡)。19:00左右离家独自前往永辉小区18号楼西南角处的棋牌室打麻将,22:30左右回家。

11月26日至11月29日:12:30至 17:00左右在永辉小区18号楼西南角处的棋牌室打麻将。

11月30日:12:00至13:30在水利局东南角嘉乐火锅鸡店用餐。

12月1日至12月4日:12:30至 17:00左右在永辉小区18号楼西南角处的棋牌室打麻将。

在11月24日至12月4日期间曾多次到棋牌室路西大美超市出售香烟与饮料。

一、请11月24以来,与孙某某有认识史或与其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工作单位、县防控办主动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若您发现身边有相关人员没有主动报告的,请拨打县防控办电话(0317-7721174)东光县疾控中心(0317-7721374)展开检举。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强化个人防水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疫苗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维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东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5日

来源:东光县疾控中心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次密接人员展开排查管控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12月3日,河间市疾控中心收到沧州市疾控中心启动时防空李某某协查函,接到协查函后,河间市疾控中心立即对其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新冠发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已在河间市集中隔绝,为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发布如下:

12月2日晚18时,自驾车在卧佛堂四季小食同朋友聚餐;

12月3日早晨7点,在河间大河加油站打气。

一、请11月30以来,与李某某有认识史或与其行程轨迹有过空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单位、市防疫办主动报告。对不如实申报的个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若您找到身边有相关人员没主动报告的,请拨打市防疫办电话(0317-3272600)进行检举

河间市应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海兴县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及次次密接人员的

公 告

2021年12月3日16:40分,海兴县疾控中心收到沧州市公安局并转推《河北省公安厅应对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家庄鹿泉市确诊病例高某某等4人的次防空吴某某的协查函》,涉及我县吴某某为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列车同乘人员(刘某某为内蒙满洲里来冀人员,其与石家庄市鹿泉区高某某、张某某等4名确诊病例同宿舍,被感染的风险较高),目前吴某某已集中于隔绝,已完成新冠疫苗强化针的接种,现无发热等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新冠病毒核酸为阴性,因此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展开了调查。

一、现应急找寻次防空人员,以下为吴某某的活动轨迹:2021年11月28日15:20分搭乘黄骅到海兴的公共汽车(车牌号冀JV2668),16:00左右在丁村路口等候。

二、现紧急寻找次次密接人员,以下为吴某某的次密接人员张某某(司机)、常某某(乘务员)的活动轨迹: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期间张某某、常某某驾驶员公共汽车(冀JV2668)来往于海兴与黄骅。

请求以上时段搭乘冀JV2668公共汽车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属乡镇、社区村委会联系报备,因应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同乘人员如经常出现痉挛、腹痛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医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警告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责备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准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冀JV2668发车时刻表


特此公告

海兴县防控办 0317-6628659

海兴县疾控中心 0317-6621967

黄骅市疾控中心关于紧急寻找渉疫人员吴某某涉及认识人员的通告

2021年12月3日,黄骅市疾控中心接到海兴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称海兴县吴某某曾于11月24日乘坐T252次列车(14车厢99座)自天津前往保定,期间与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同车厢(刘某某为满洲里高风险地区返冀人员,且为鹿泉市4名发病病例的同宿舍人员,现已出现腹痛等症状,风险较高。接到通报后,黄骅市疾控中心立即组织流调队员展开了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吴某某部分行程轨迹发布如下:

吴某某于2021年11月28日13点12分从沧州客运站乘坐公共汽车冀JX3533),14点40分抵达黄骅客运站后,到售票口出售车票后在候车大厅等候,15点20分搭乘公共汽车(冀JV2668),16点左右在海兴丁村路口下车,吴某某全程配戴一次性口罩。

在此警告广大市民,看见通告后及时相互转告:

如有以上同地点同时间空集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社区、工作单位备案,并报告防控筹办、疾控中心,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痉挛、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黄骅市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运输到定点痉挛门诊观察化疗,如有掩饰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涉及人员法律责任。

请求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疫苗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维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黄骅市防控办:0317-5917897

黄骅市疾控中心:0317-8881721 0317-5321226

黄骅市疾控中心

2021年12月4日

黄骅市疾控中心关于应急寻找渉疫人员吴某某部分密接人员防空的通告

2021年12月3日,黄骅市疾控中心接到海兴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称海兴县吴某某曾于11月24日乘坐T252次列车(14车厢99座)自天津前往太原,期间与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同车厢(刘某某为满洲里高风险地区返冀人员,且为鹿泉市4名发病病例的同宿舍人员,现已经常出现咳嗽等症状,风险较高。经过对吴某某流行病学调查,部分防空有以下公共场所行程轨迹,现将吴某某的部分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王某某 11月28日下午2点多在车站跪2路公交车到耀华公交站等候,3点20分坐106路公交到官庄闫庄子。

2、郝某、潘某某二人:11月28日14点50分左右乘坐6路从客运站到名人花园等候,晚上6点半中心路汉城杨家餐馆就餐,20点30分离开。12月3日晚上17点30分振兴街溪公馆用餐,21点离开了。

3、田某,信誉楼五楼酒拾烤肉店员工。11月29日至12月3日在信誉楼五楼酒拾烤肉店上班,12月1日14点50分去负一层餐馆购物约一小时左右,12月3日下午两点左右去过二楼女装(全部卖场)约一小时,田某上班期间每次乘坐21号直梯(南门入口左手边第一个直梯)。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通告后及时相互转告:

如有以上同地点同时间空集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社区、工作单位备案,并报告防控筹办、疾控中心,因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痉挛、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黄骅市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运输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化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导致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涉及人员法律责任。

请求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责备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黄骅市防控办:0317-5917897

黄骅市疾控中心:0317-8881721 0317-5321226

黄骅市疾控中心

2021年12月4日

沧州经济开发区应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急寻刘某芝密切接触者潘某某同时间段就餐、购物人员的通告

广大居民:

2021年12月3日晚11时,开发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收到协查函刘某芝的密接潘某某。该密切接触者于11月24日下午13点39分到达沧州市,现急遍寻其在开发区期间同时间段就餐人员。

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潘某某,女性,30岁。11月24日14点半左右,12月2日早9:35左右在成尚骨汤麻辣烫就餐。

11月24日19点左右,开发区海鲜市场,零晨烧烤就餐。

11月25日早晨7点左右,开发区香河肉饼用餐。

12月1日18点10分以后在农家饭香用餐。

12月2日13点左右及12月3日13点50左右在鸿燕餐馆卖东西。

为作好新冠肺炎的防控,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请求同时间段用餐、购物的居民主动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或疾控中心联系,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有痉挛、力弱、干咳等症状,要配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防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求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涉及人员责任。

沧州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办24小时当值电话:0317-3096711。

沧州经济开发区应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沧州经济开发区应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急寻刘某芝密切接触者潘某某搭乘的出租车的通告

广大居民:

2021年12月3日晚11时,开发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接到协查函刘某芝的防空潘某某。该密切接触者于11月24日下午13点39分抵达沧州市,现缓寻该人在开发区期间搭乘的出租车。

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潘某某,女性,30岁。于2021年11月24日与男友于某某2人从开发区中都格罗唯视搭乘出租车至新的正德宾馆,扫码缴纳车费8.9元,支付时间15:10:24。11月25日8点与男友及朋友3人(2男1女)搭乘出租车从新正德宾馆至中都格罗唯视附近下车,扫码支付7.2元,缴纳时间8:05:58。12月2日10时左右与男友及朋友3人(2男1女)从新正德宾馆微信至中都格罗唯视,扫码支付9.2元,缴纳时间10:08:38,以上出租车牌照号未忘记。

为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控,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请该出租车司机主动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或疾控中心联系,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涉及管控措施。若有痉挛、力弱、干咳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医疗,就诊过程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请求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涉及人员责任。

沧州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办24小时值班电话:0317-3096711。

沧州经济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来源:海兴疾触、黄骅卫健、沧州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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