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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沧县一名男子因涉嫌非法捕猎,已被刑事拘留

时间:2023-05-12 来源:沧州热线


警方现场勘查

2021年10月30日,沧县公安局姚官屯派出所收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检举称之为:在沧县姚官屯镇某村发现有人非法张网猎捕国家维护鸟类。接报后,所长邢方军高度重视,立即率领所内民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找到在一处果园内有人架设两张粘网,网上有各种鸟类十数只,其中1只斑鸠另有生命体征,其余鸟类均已丧生。


被捕获的鸟类

经现场工作,迅速查清沧县姚官屯镇某村民杨某某在自家果园内架设粘网两张,非法猎捕国家二级维护动物红隼3只,国家三级维护动物喜鹊1只、灰喜鹊1只,国家三级维护动物野生斑鸠12只、戴胜1只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指认捕获的鸟类

目前沧县公安局已对涉嫌危害珍贵、濒临绝种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赵律师有话说:《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捕猎、杀死国家重点保护的贵重、濒临绝种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产。

鸟儿是人类的好朋友之一,保护野生鸟类就是维护生态环境。非法猎捕,将会付出相当严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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