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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养犬,沧州市37人被罚!

时间:2023-05-12 来源:沧州热线

“我们家狗很听话的,从不咬人”

狗狗再聪明

也不能沦为遛狗不牵绳的理由

为了解贯彻落实《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

11月21日

沧州市公安机关在主城区开展

不文明养犬集中于清查整治

第一次攻坚行动

为有效地解决问题各类不文明养犬现象,强化我市犬只管理工作,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立工作,11月21日,沧州市公安局组织 “四区一县”公安机关在主城区积极开展了不文明养犬集中清查整治第一次攻坚行动。为保证行动取得实效,市局派遣10个督导组,采行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实地督导检查。

11月21日7至9时、19至21时,全市26个派出所,治巡支队48部巡逻车组统一行动,深入居民小区、公园、背街小巷等问题高发区域,对遛犬不拴绳、饲养禁养犬等六类不文明养犬不道德进行集中于清查整治,并采用车载大喇叭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面向群众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期间,共出动警力336人,警车94辆,巡查居民小区、公园273个



行动中,新华公安分局小赵庄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展开侦察过程中,在新华区万家家园发现韩某某出外携犬未束犬链,民警根据《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对韩某某给予警告并罚款50元,告诉其携犬出外一定要束好犬链。运河区璞园新村小区刘某在小区内遛狗不束犬链,被公园派出所巡查民警找到,民警依照《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给予刘某警告并处50元罚款惩处。


“遛狗不拴绳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吓到甚至损害到过往群众,在此警告你,遛狗一定要拴绳!”清查整治行动中,民警对居民小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展开集中清查,以点带面前进规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集中于整治的强大合力,重点查纠遛犬不拴绳、饲养禁养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经过主城区不文明养犬集中于清查整治第一次攻坚行动,共查处各类违规养犬案件37起,行政处罚37人,捕捉、收容流浪犬26只。在此基础上,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养犬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扎实前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稿件来源:治巡支队/沧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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