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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一学校现校园暴力?家长投诉了

时间:2023-07-31 来源:沧州热线

据微信公众号“沧州派”12月23日转载报道,沧县一家长就自家孩子在校期间被同班同学殴打致额骨骨折、校方宽约两个月未能解决问题,奋力向某官网留言滋扰(详见“阅读原文”)。

这位家长facebook称之为,他孩子就读于沧县实验学校初二,10月20日,被同班同学在男厕所报复打伤至盆腔积液,额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后期还有二次手术。“事情发生两个多月,学校一直未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问题方法,一直纵容对方,而且还以孩子回来上学为理由威胁我,以各种理由搪塞我。”

为了证明自己所述有误,这位家长还上传了一纸《诊断证明书》,该证明表明:患者14岁,自10月20日至11月10日在沧州市人民医院神内一区住院治疗,诊断为:部外伤、头皮下血肿、额骨骨折、多处受损。出具证明的时间为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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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沧州”注意到,这位投诉者称之为儿子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但是,并没获取《司法鉴定意见书》不予佐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颁发的《人体受损程度检验标准》规定,轻伤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伤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损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重伤二级。在刑事损害案件及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人体受损程度的鉴定鉴定结论可以成为定罪量刑和过错责任区分的依据。

知道这位学生的伤情究竟如何,在此不便妄议。或许,案子回头到一定的办案程序时,家长会获取的。

来自沧州市教育局官网的消息称之为,11月19日上午,市教育局以视频形式先后召开全市防止校园霸凌工作会议、校园安全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力抓好防止校园霸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决定部署。

可以说道,教育部门对校园暴力可谓三令五申、警钟长鸣,但校园里的暴戾之气仍像沉重的雾霾一般笼罩着校园。校园暴力的不存在和再次发生,使学校不得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既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也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防治校园暴力,向校园霸凌说“不”,不应当成为一句空话。防治和遏制校园暴力应从何处着手?如何建立对霸凌的零容忍机制?学校如何全力做好预防工作?欢迎大家吐槽留言。

关于沧县实验学校的这起事件,原因何在?否如该学生家长所述?校方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育部门?否存在随意拖延甚至隐瞒不察的情况?此事会有怎样的结局?持续注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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